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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岳普法】遗产房屋租金收益的归属与分配
【秦岳普法】遗产房屋租金收益的归属与分配
遗产房屋租金收益的归属与分配
案件概要
本案是一起因法定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及遗产房屋产生的租金收益分配问题引发的纠纷。
原告:师某洲,被继承人师某强的独子。
被告:何某玲,被继承人师某强的再婚配偶。
核心遗产: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铁路住宅小区xx幢xx室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案涉房屋”)。
案件背景
被继承人师某强于2010年去世,其于1998年全款购得案涉房屋,2001年与被告何某玲再婚。师某强去世后,原、被告曾达成书面协议,对房屋的使用和未来归属进行了约定。后因被告将房屋出租并独占租金,原告在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分割房屋并要求被告支付历年房屋租金102,628元。
案件结果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案涉房屋由原告师某洲继承所有,但原告需向被告何某玲支付房屋折价款1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调解协议第二项明确写明,这10万元是“与租金折抵后”的金额。这意味着,本案的核心争议之一“租金问题”,并未被忽略,而是在调解方案中通过折价的方式得到了“一揽子”解决。
争议焦点分析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焦点在于:被继承人师某强去世后,案涉房屋产生的租金收益是否应被列入遗产范围并进行分配?要厘清此问题,需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分析:
1. 租金的法律性质:遗产孳息 vs 继承人财产
遗产孳息说:这种观点认为,租金是遗产房屋(原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房屋)的所有权在分割前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因此,在遗产分割前,房屋产生的租金理应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归全体继承人共同所有。
继承人财产说:这种观点认为,被继承人死亡时,其遗产范围即已固定。死亡后产生的租金,是新的收益,其归属应视遗产的管理和占有情况而定。如果房屋由某一继承人实际占有、管理和出租,那么该租金收益应视为该继承人基于其对遗产的实际管理和投入(如维护、招租、承担风险等)而获得的个人财产,而非简单的遗产孳息。
2. 本案中的特殊因素:书面协议的效力
原、被告在师某强去世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是本案的关键因素。协议约定:“案涉房屋由原、被告共同使用,如被告过世,房屋由原告自动继承,如被告中途再嫁,原告按市场评估价向被告支付评估价的一半。”
该协议的性质可被视为一份遗产分割协议或继承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它明确了双方对房屋的使用权和未来处置方式,但并未明确约定房屋在“共同使用”期间若产生租金收益应如何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对协议的解释就至关重要。被告何某玲出租房屋的行为,是行使“共同使用”权的一种方式,还是超出了协议授权的范围?如果协议允许双方共同使用,但一方独占收益,则可能构成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
3. 法院调解方案的启示
虽然本案以调解结案,未作出判决,但达成的调解协议极具参考价值,它巧妙地平衡了双方的利益,并隐含了法院对争议焦点的倾向性判断:
租金问题未被忽视:协议明确将“租金”作为折价因素。这表明,在法院看来,租金收益是一个必须处理的实质性争议点,不能因为房屋最终判归一方就自然免除另一方对历史收益的责任。
“折抵”体现公平原则:最终方案是“房屋归原告,但原告向被告支付折价款10万元(与租金折抵后)”。这一安排实际上承认了被告何某玲作为继承人之一,有权获得其应得的遗产份额(体现为房屋折价款),但与此同时,其已收取的租金收益应作为其对整个遗产共同体的一项债务或应予返还的款项。通过将租金与折价款相抵,实现了最终的公平分配。这间接支持了“租金属于遗产收益,应由继承人共享”的观点。如果法院认为租金纯属被告个人财产,则无需在房屋折价中进行抵扣。
结论与启示
综合本案,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遗产房屋的租金原则上应列入遗产收益:从法理上看,遗产分割前,房屋租金作为遗产的法定孳息,归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是更为主流和公平的观点。这符合民法典物权编中孳息随原物的原则,也保障了各继承人在遗产实际分割前的平等权益。
继承人之间的协议至关重要:继承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对遗产的管理、使用和收益分配作出特别约定。本案中,若原协议明确约定了租金归属,则可直接依据约定处理。在约定不明时,容易引发纠纷。
公平原则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尺度:法院在调解或裁判时,会综合考虑遗产的来源(本案房屋为被继承人婚前个人财产)、各继承人的贡献、对遗产的管理情况以及公平原则。本案的调解方案没有机械地将租金单独列出并计算,而是将其融入整体的财产分割方案中,通过“折抵”实现实质公平,是一种高效且务实的纠纷解决方式。
给公众的启示:在家庭财产继承事宜中,继承人之间就遗产的管理和收益分配达成清晰、明确的书面协议至关重要,可以有效避免日后纠纷。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遗产所产生的收益在分割前,原则上应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管理和受益,任何一方擅自独占都可能需要在最终的遗产分割中予以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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